根据澳门财政局规定,于2025年11月企业主有以下主要税务责任:
一.所得补充税
根据澳门第21/78/M号法律第57条第1款,缴纳第二期之所得补充税。
二.旅游税
根据法律规定,酒店、舞厅、酒吧、健康俱乐部、蒸气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等场所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财货及服务,应缴纳上月份百分之五旅游税及递交M/7格式申报表。
倘若根据第25/2024号法律第16条第1款之规定,于2025年,第8/2021号法律《酒店业场所业务法》及04月01日第16/96/M号法令所规范的餐厅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财货及服务获豁免旅游税,无须递交M/7格式申报表。
三.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