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已對現行稅務法規進行重大架構性改革,並制定新《稅務法典》,於2026 年1 月1日起正式全面生效。相關內容可參閱澳門政府財政局最新公佈的官方通告。
新《稅務法典》除對各項單行稅務法律進行系統化整合及更清晰的規範外,也引入與國際稅務標準接軌的現代化制度。其中多項措施旨在提升澳門稅務管理的透明度及效率,包括:
引入符合國際準則的稅務規則
設立指定稅務代理人的制度
明確多項程序及合規要求
新法典可能對您的公司帶來的影響
根據修訂後的《稅務法典》,納稅主體需注意以下事項:
確定稅務住所
所有納稅主體需向稅務機關確認其在澳門的稅務住所及通訊地址。
自然人之指定代理人制度
如自然人納稅主體在澳門境外居住,須指定一名在澳門具常居所的代理人,以代表其履行稅務義務及行使相關權利。
法人終止活動時之代理人安排
法人實體在終止業務活動時,亦須指定一名在澳門具常居所的代理人,以處理相關稅務事宜。
關於稅款延誤與罰息
新法典亦明確規範延遲繳稅的罰則。若未能按時繳付應繳稅款:
稅務機關將按欠稅金額徵收 年利率 9.75% 的補償性利息
根據《法典》第31條,公司行政管理機關成員(包括董事、經理或其他管理層)可能須承擔 連帶責任
如需要協助理解新法典對貴公司的具體影響,或希望安排進一步諮詢,歡迎隨時聯絡我們或電郵至enquiries@chondaconsult.com。